统一专利法院
统一专利成员国 – 7 April 2022
近期关于统一专利的进展表明:统一专利有望于2022年9月开始实施。在参与强化合作的25个欧盟成员国中,已有17个国家交存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Agreement on a Unified Patent Court,以下简称“UPC协议”)批准书。只有这17个批准了UPC协议的国家和其他在统一专利体系正式实施之前及时交存批准的国家,能够列入到首批授予专利权的统一专利的保护范围中。
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罗马尼亚和斯洛伐克,这些国家虽然签署了参与强化合作的条约,但尚未交存UPC协议批准书。就目前情况看,首批授权的统一专利,将不会涵盖这些未交存批准书的国家。但这些国家之中,有一部分仍有可能会在统一专利体系实施之前及时交存批准书。
克罗地亚于2013年7月1日加入欧盟成员国,当时大多数欧盟成员国已经签署同意加入统一专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以下简称“UPC”),但克罗地亚未表示拒绝加入UPC。因此,克罗地亚可能会在适当的时候加入。
西班牙和波兰已经表明他们不会加入UPC。如需在西班牙或波兰获得保护,仍需通过传统欧洲专利在指定国家生效的途径获得。
综上,我们将目前欧洲专利体系归类为如下四个同心圆所示:
1、最外环的国家,属于《欧洲专利公约》(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以下简称“EPC”)成员国,但不属于欧盟成员国,包括:英国、挪威、土耳其和瑞士等。
2、由外向内数第二环的国家,属于EPC成员国和欧盟成员国(注:所有欧盟成员国都是EPC成员国),但尚未签署UPC协议或已明确表示不会加入统一专利体系和UPC。
3、由外向内数第三环的国家,有意向加入统一专利体系和UPC,但尚未交存批准书。
4、最内环的国家,同时属于EPC和欧盟成员国,并已经同意加入UPC协议的成员国。
欧盟委员会宣布就统一补充保护证书进行商讨 – 7 April 2022
随着备受期待的统一专利体系可能将于今年生效,欧盟委员会(以下简称欧委会)也提出可能会设立统一补充保护证书。欧委会的公告指出:
“补充保护证书(SPC)是针对特定医药和植物保护产品的专利权授予的知识产权权利,从而为此类专利所保护的产品提供更长期限的保护。
尽管补充保护证书制度符合其设立意图,但欧盟国家之间的管理和执行差异导致其使用效率低下。
本项提案将设立一个统一SPC制度和/或一个能够统一授予国家SPC的单一程序。这将会使欧洲专利权人更简易、高效地获得SPC,并且使卫生部门也能够从中获益。”
关于SPC指南,请点击如下链接查看:
什么是补充保护证书(SPC)?
欧委会已在2022年3月8日至4月5日期间开展了咨询和证据征集活动,听取公众对该提案的意见。在此呼吁SPC占据知识产权组合重要地位的企业单位踊跃参加欧委会的磋商(详情请点击下述链接):
药用和植物保护产品 – 授予SPC的单一程序
设立统一SPC这项举措可能会受到制药业的欢迎,并可能会形成一个能够更容易、方便获得欧洲SPC的新系统。
我们将会持续跟踪报告有关统一SPC的新进展。
欧洲统一专利体系将于2022年9月试行,欲获得统一专利效力的欧洲专利申请人可请求暂缓专利授权公告 – 21 January 2022
续我们在2021年12月底报告统一专利法庭即将成立,在2022年1月19日,欧洲专利局(EPO)官网宣布,《统一专利法院协议-临时适用协定》(PPA)生效,将开始统一专利法院的最后准备工作。
欧洲专利局局长Campinos宣布临时试用期预计持续8个月,这是迄今为止最明确的一个信号——统一专利体系即将在今年9月运行。公告称,“假如德国在2022年5月20日交存批准书,那么《统一专利法院协议》将会在2022年9月1日生效。”
Campinos局长还提到,针对目前已进入到授权阶段的欧洲专利申请(需符合已收到欧洲专利局下发的预授权通知书(Notice of Intention to Grant under Rule 71(3) EPC),但尚未提交答复确认同意授权文本的条件),将会采取两项过渡性措施。
第一项过渡性措施是请求暂缓欧洲专利授权公告,为欧洲专利申请人请求其专利获得统一专利效力提供机会。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能够请求将其已进入授权阶段的欧洲专利授权公告延迟至统一专利制度实施之后(申请人可在其专利授权公告后一个月内向EPO请求获得统一专利效力)。
上述过渡性措施的规定将在德国交存《统一专利法院协议》批准书之日起生效。
《欧洲专利条约》实施细则第71条第3款规定预授权通知书的答复期限为四个月。举个例子,假如德国交存《统一专利法院协议》批准书的日期是2022年5月20日,那么,现阶段下发的预授权通知书的最终答复期限将会落到2022年5月20日之后(届时上述过渡性措施将开始实施)。在这种情况之下,相应的欧洲专利申请人就有资格提交暂缓专利授权公告的请求。但是,申请人需等到临近4个月答复期限再进行确认授权文本的答复。
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下,申请人在答复确认授权文本的同时提交一个EPO指定的请求暂缓表格(无需额外费用),即可暂缓授权公告。
另外,我们在欧洲专利申请实践中,有时不会同意审查员最初建议修改的授权文本(具体原因请参阅我们此前一篇关于“欧洲专利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一致性”主题的文章)。鉴于此,对此前已经收到了预授权通知书的欧洲专利申请,我们也可以尝试通过类似手段来延长相关答复的到期日。
因此,未来的几个月里,在我们期待德国交存批准书的同时,申请人也需要根据自身专利资产和今后的布局来考虑是继续推进目前具备传统效力欧洲专利的授权,或是暂缓目前的专利授权程序来享受新专利体系赋予的统一专利效力带来的有益之处。
此外,公告中还提到第二项过渡性措施,即申请人能够提前进行登记请求获得统一专利效力。若第三方先发制人地在国家法院发起专利撤销诉讼,将会对申请人在其专利授权公告后再请求相应专利获得统一专利效力产生阻碍。这项措施的关键目的在于避免产生这种阻碍。
统一专利体系有利有弊。由于英国的退出,新专利体系的优势自然有所减少。从成本的角度来看,统一专利生效后只需缴纳一笔续展费来维持专利有效,而这笔续展费仅相当于现有的《欧洲专利公约》制度之下专利生效数量最多的四个国家的续展费之和。统一专利法院将会作为一个专利诉讼平台,与德国、英国的国家法院一起共存,因此企业们需要意识到会有从不同方向被起诉专利侵权的可能性。
懋真律所在德国的诉讼团队,包含诉讼律师和专利律师。我们随时准备好为有需求的客户提供统一专利法庭专利诉讼和辩护的服务。
统一专利法院有望在2022年启动 – 29 December 2021
继德国克服了加入统一专利法院(UPC)协议的合宪性异议,德国总统在2021年8月7日签署了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UPCA)的必要法案。德国现在只需在他们选定的时间交存批准书,即可启动UPC的生效时间表。
同时,奥地利于11月19日通过议会通过了一项法案,联邦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日批准了该法案。这意味着奥地利距离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临时适用协定》(PPA)更近了一步。一旦奥地利交存批准书,它将是第13个交存批准书的成员国,届时《临时适用协定》将会生效。这也将为开展实质性的筹备工作提供预算和支出授权。
《临时适用协定》第3条要求该协定获得英国批准方能生效。然而,筹备委员会在2021年10月27日通过了一项宣言草案,指出上述条款的解释应符合《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第89条的规定——即要求欧洲专利申请数量排名前三的成员国批准(而不是特别指定德国、英国和法国),以便排除《临时适用协定》未获得英国批准这一障碍。后续在欧盟常驻代表团委员会(COREPER)会议上,将会举行签字仪式签署该宣言。
为统一专利法院清理其他障碍
2016年6月29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常驻代表团委员会会议期间,成员国代表签署了UPC的《特权和豁免协定》(PPI)。该协定特别赋予了UPC法官、工作人员、以及在UPC开展公务的缔约国、法院建筑及文件所需的特权和豁免权。该协定的第18条第(1)款要求获得法国、德国、卢森堡和英国的批准方能生效。然而,该协定是在英国脱欧公投之后签署的,当时英国并没有出席会议。鉴于UPC将不会在伦敦设立分院,UPC筹备委员会认为无需英国签署,并确认UPC的《特权和豁免协定》已经生效。
至于哪个城市将会代替伦敦分院的地位成为初审法院所在地之一,仍是个待解决的细节问题。
统一专利法院倒计时开始
相信德国不久就会交存批准书,《统一专利法院协议》也将在德国最终交存批准文书的第四个月的第一天生效。届时,如果一切顺利,统一专利法院有望最早于2022年9月开始运行。